也鬧了一陣子了,每天早上上班之前都會看到這一段越演越烈的新聞,趁我有空(?)來談一下。
老實說在陳同學把文章貼出來之前,我一直是用半信半疑的態度去看這件事。畢竟文章當時還沒有公開,說抄襲說模仿都是幾個人在說,而蘋果日報那摘錄出來的簡短片段頂多只是讓我覺得某些部份很相似而已,說是抄襲好像又不是這麼一回事。
而在21日之前,我剛好無聊找到了陳同學的網誌,也很碰巧了點了幾篇他的文章。
赫然發現除了投稿的《顛倒》之外,陳同學還有好幾篇很明顯和九把刀的創作思想、文筆風格非常類似的幾篇文章(真是太巧了,因為21日他就關網誌了,害我弟根本就看不到,科科),而且就在我還在翻書調閱求證的時候,已經有不少網友在他的網誌回應裡點名他的創作內容。
而這些文章分別是《算命師》、《那一年》。
也許有些人有拜讀過九把刀著作的人已經知道這幾個篇名代表什麼意義。(還說不定有些人不用看他的文章就可以寫感想了)
我有預感他會被婊。果然台灣論壇已經有人留言婊他。
21日的晚上我加班回來,洗完澡後坐在電腦前,默默的看著他在台灣論壇上的聲名與《顛倒》一文。(當然下面一堆看完文章就把他婊得死去活來的留言 也順便看了一下)
看到第三行我大概就知道整篇的劇情。
然後我又慢慢的把陳同學的創作看到完,看了兩遍我又拿出我買的《恐懼炸彈》來比對。
我覺得這篇文章在台灣的法律範圍內應該談不上是抄襲,因為著作權法不保障創作思想。
可是只要曾經看過《恐懼炸彈》的內容,一定可以很明顯的察覺《顛倒》的文章內容、架構與段落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和《恐懼炸彈》的內容一致,儘管下筆的方式不一樣,即使是用最散漫的態度看完,還是可以感覺到兩篇文章在創作上的相似度非常高。
雖說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但這幾年的地球也太不新鮮了點。
兩篇小說主角的行動、遭遇和想法都巧合得讓人驚訝。(而昨天以前我還一直以為不常發生的事才叫『巧合』)
當然我相信陳同學已經在文筆之間盡了他的全力(全力不去模仿之類的),不過,感覺上這仍然是一篇仿作。
(雖然作者很堅持是創作。)
說句老實話,我覺得不管是不是寫文章,有很多創作一開始都是從「模仿」開始的。這些創作發括「發明」之類的。
人們想飛,首先模仿鳥有翅膀。
人們想游泳,就學青蛙有蹼。
……
……
以下類推……兩百字略。(←喂)
我想要寫一篇好的文章,於是我學好文章的寫法。
有許多事情是先仿而後有作。
於是我們向前人致敬,冀望在模仿的過程中得到自我。(馬的,為什麼我一直想到鋼彈某系列?)
但是一個進行創作並且企圖找到自我的人,不會希望自己的思想一輩子只存在其他人的影子底下。
我姑且將之稱為「創作者的尊嚴」。
不久之前,我因為太常沉浸在某位朋友的文章裡,結果那一陣子寫出來的文章都跟他很像。(當然我本人一點兒也不自覺,也沒人告訴我)
某一天該朋友提醒我:「其實我覺得你的文跟我的某些很像。」
因為他這樣告訴我,於是我開始去翻、去找、去查閱、去比對,最後無奈的回頭。
我開始毀屍滅跡,將它們殺得片甲不留。十分難過。
並不是因為失去了什麼,而是打從一開始就什麼也沒有。
不過那也是過去的事了,我想我本來也不是一個很適合寫文章的人,只是硬要寫的一個人而已,當然現在也很無恥的持續更換影子中。(喂)
但想要找到自己風格的感覺還是沒變。(但我很擔心若哪天我發現自己的風格其實是「幹」和「馬的」,會不會當場瘋掉……)
所以我覺得重點不是九把刀提不提告(講難聽一點台灣的法律不可能讓他告贏,不過他打一開始也沒打算提告就是了) ,也不是陳生打不打算道歉(看他的發言是沒這個打算)。
而是台灣的文壇、那些站在台灣文學前端的人們,容忍、接受並且鼓勵這些在文學上進行創作的學生踐踏自己的尊嚴。
昨天晚上我和我媽在討論這件事,我跟她說我看到了那篇《顛倒》,並且在開頭的前三句就察覺這篇文章和九把刀小說的相似性。不是題材的問題,也不是文筆的風格,而是內容架構與段落設計。
小松很慘。他看了前三行就宣告陣亡。就連我跟他說其實兩篇的結局不一樣他也不接受。
還說:「引用一句你的話:『簡直像到一個靠北邊走嘛!』」
附帶一提,「靠北」還是幾天前我幫某個T結尾的朋友取的新綽號。(←無意義)
撇開小松很愛亂引用我的話不談,我媽說:「你現在做的事,跟什麼人教你的有關。」
(所以誰可以解釋我為什麼一直企圖復興吉翁?)←請自動忽視此句
很有可能台灣的文壇早就不再教育創作者自我思想的重要性,也很有可能台灣的父母已經不再教育子女尊重的意義。
我不知道大部份的人遇到被抄的感覺是怎麼樣,不過十年前在我的生活還沒有像現在那麼誇張的時候,我早已無話可說。
我還記得六年級的某個星期六美術課(那時可沒周休),老師叫全班每個人畫一張有關菸害防治的圖出來。我想了一節課,然後用半節課把剛才想的東西努力畫了下來。有買過《壞蛋糟糕日記》的人都知道我的畫工是如何如何的爛,我想這一點數十年來如一日,所以我當時的確用很爛的畫工把自己的構想畫下來。
已經畫到了最後,朋友忽然叫我去看另一個同學的圖,她說那個同學畫的東西跟我畫的好像。
想想十年前我會有什麼反應呢?當然就是跟朋友去看對方畫的是什麼啦!結果一看之下就呆掉了……同學的作品幾乎跟我畫的東西是一模一樣的,好比說有我畫有個人在打球,他也畫有人個在打球,我畫有個人在睡覺,他也畫有個人在睡覺,頂多我畫左邊他畫右邊而已(大概就是座標上的差異,他的第一象限我的在第三象限這樣),然而這是我們同一堂課畫出來的,我也不知道到底誰先畫誰後畫(當時的確不知道啦……),當然我也懷疑這世界真的有這麼巧的事嗎?兩個同班同學在同一堂課畫同一個題材然後內容一樣只是左右相反而已。(我發誓這個左右《顛倒》的作品是真實發生過的唷!那位同學現在還在念醫科。不過無畫可調閱了吧!我猜)
當然他的線條比我漂亮,上色也比我美多了。我知道在這方面我很不如人啦……。(←是超級不如人)
不過應該有人注意我描述的字句,我的確有強調我先畫。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就在老師走過來叫我重畫不久後,該同學走過來對我說了一句:「沒什麼,我抄你的啦!」
我已經忘記他的語氣是什麼,只知道老師不停稱讚他畫的很好,然後叫我不可以跟別人畫的一樣。(他馬的最好我知道他畫的跟我一樣啦?你以為我跟你一樣在課堂上到處走來走去嗎?)
然後我就把畫好的東西丟了又重畫一張。
因為老師不知道先畫的人是我,也不知道對方其實有過來看我的畫。
我沒很委屈,只是很無奈。反正就是這樣,國小老師最大咩!啊不然要怎麼樣?
至於那同學的作品在校外獲獎也是後話。
之後,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同樣是美術課,老師給了我們三個禮拜的時間在課堂上 完成一個作品。
我第一個禮拜就在課堂上將作品完成了90%左右。並且打算在第二個禮拜將作品完成,然後第三個禮拜用來睡覺。
結果第二個禮拜我就看到當時與我交情不錯的朋友拿著跟我作品一樣的東西交了上去。
幹!結果我又重做。
某位朋友將這一切看在眼裡,不過不是去告訴對方這種行為和道德的關聯性,而是告訴我這個世界的現實:「看吧!東西被抄了!誰叫你要東西沒做完就讓別人看到!」
其實現在想想,這就跟女生莫名奇妙走在路上被強暴還被指責穿太少一樣。
我哪知道對方會故意做跟我一樣的東西呀?我以為大家都不喜歡跟別人一樣的呀!(好比說很多人不喜歡撞衫一類的……)
我的東西被別人強暴了,可是就連老師也覺得是我的問題。
因為他覺得對方畫的東西比我漂亮、比我美 ,於是我就成了抄襲者。我要花比之前多一倍以上的時間重新構思我的作品,並且讓別人得以使用我的想法得到他不應有的分數。
難道一個有高超性技巧的強暴犯就不叫強暴犯了嗎?
可是我還是有他們所沒有的東西。
我的創作不會結束,也不會終止。它不會停留在一張成績單的分數上,而是慢慢的變成其他的東西。
當然啦!我只是在安慰我自己。
除此之外我還能怎麼辦?自暴自棄,就此不做?
那已經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雖然印象很深刻,對那些人卻沒有任何憤怒的感覺。這兩個朋友一直到現在和我還是斷斷續續的有聯絡,只是沒一般的朋友那麼親密,之間的話題也沒這麼多。
對他們而言把別人的東西挪為己用似乎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在他們的記憶裡恐怕也早就沒了這個片段,因為沒有人指責過他們,也沒有人告訴過他們這件事為什麼不該發生,一切就像是順應天理自然一樣。老師支持誰,誰就是對的。
我猜一定是因為我沒有強大的武功,所以也沒有正義可以降臨在我身上。'
不過無所謂啦!反正我還是在。
我的尊嚴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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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如果有人很懶,隨手附上事件的連結。(就說我有空……)
九把刀說自由轉載,我很聽話唷唷唷~
2008年第一場戰鬥
↑第一篇,其他自己去點。
陳生的《顛倒》
PS2.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朱學恆這麼好笑,他實在太可愛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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